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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許銘傑曾經在台灣打過職棒,如今還要經過選秀制度才能打中職。
這就是台灣職棒荒謬的笑話。
有的可以特案,有些就不能特案,這就是制度的不合理!
制度不合理就是要修改,否則類似的爭議還是會再發生。
因為涉及到球員權益,會建議聯盟能就相關問題與球員工會進行討論,制定明確的門檻。
比如在美國大聯盟登錄多少年,或在日本職棒一軍多少時間,就可以不用經過選秀制度加盟中職打球。
讓「特案」這個東西別再出現中職。
*謝謝網友郭晉嘉分享許銘傑在台灣大聯盟打球時簽名實戰球衣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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